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業於103年4月30日,正式核發中華電信、台灣大哥大及遠傳電信等3家行動寬頻(4G)業者執照。針對媒體報導電信業者希望採購大陸品牌電信設備,NCC表示,4G業者能否採購大陸廠牌基地臺,因屬國家安全議題,該會已依法商請相關機關儘速處理。NCC說明,大陸廠牌並非4G業者基地臺設備唯一供應來源,不使用大陸廠牌並不會影響業者建設時程規劃。
有鑑於4G技術已走向核心網路全IP化,立法院於102年10月17日第8屆第4會期交通委員會第6次全體委員會議決議,要求行政院資通安全會報會同NCC,規定業者提報4G系統建設計畫的網路相關設備,應全面禁止大陸製造產品。
NCC指出,由於國家安全並非NCC職掌,依行動寬頻業務管理規則第43條第8項規定,必須依循有關機關國家安全相關決議辦理。因此,103年3月11日國碁電子提報擬採用大陸廠牌基地臺的系統建設計畫,NCC已於3月14日函請有關機關儘速開會討論,並將依決議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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