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評鑑民間全民電視股份有限公司所屬衛廣事業「民視新聞台」及電視事業營運計畫執行情形為「合格」,並列負擔、總評意見,作為下次換照、評鑑重點審查事項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16)日審議衛廣事業「民視新聞台」及電視事業民間全民電視股份有限公司營運計畫執行情形評鑑案,決議附負擔評鑑為「合格」,並列相關總評意見分別作為該公司所屬事業下次換照、評鑑重點審查項目。
NCC表示,該會依法辦理評鑑,程序完備,針對該公司所有執照,為促進內部新聞自由、補強既有採、編、播體系及強化自律,爰以附負擔要求該公司:修正編輯室公約以強化與勞動權益之連結、設置專職編審2-3位暨確保該等人員職務行使之獨立、確保內部自律規範機制之組成與運作符合法令及該會要求。該會辦理該公司電視事業評鑑期間,發現該公司涉受有外國人投資,除負擔命改正,另依廣電法第5條第3項規定核處新臺幣40萬元。
NCC說明,考量無線電視具有提供國人普及視聽服務之意涵,且新聞頻道對我國人民知的權益扮演重要角色,該會爰行政指導該公司:落實勞動法遵事項、秉持多元及編業分離等原則製播新聞性節目、針對公平原則、事實查證、編輯室公約等進行教育訓練、公開參與政府採購標案資訊、落實營運計畫所載內容等。NCC說明,考量衛廣事業與無線電視適用法令不同,就該公司所屬無線電視,另行政指導該公司應適切區隔所屬民視新聞台與民視台灣台、民視主頻與民視第一台,尤應避免違反節目與廣告未明顯區分、商品置入等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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