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告修正『第一類電信事業資費管理辦法』、『行動通信業務管理規則』第六十九條、『第三代行動通信業務管理規則』第六十九條、『固定通信業務管理規則』第四十二條、『無線寬頻接取業務管理規則』第六十八條及『一九00兆赫數位式低功率無線電話業務管理規則』第五十二條草案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1年12月26日
發文字號:通傳綜規字第10140039401號
主旨:預告修正「第一類電信事業資費管理辦法」、「行動通信業務管理規則」第六十九條、「第三代行動通信業務管理規則」第六十九條、「固定通信業務管理規則」第四十二條、「無線寬頻接取業務管理規則」第六十八條及「一九00兆赫數位式低功率無線電話業務管理規則」第五十二條草案。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二、修正依據:電信法第十四條第六項、第二十六條第三項及本會一0一年十二月二十日第五一八次委員會議決議。
三、「因應電信資費監理機制調整相關法規配套修正總說明」、「第一類電信事業資費管理辦法」修正條文、「行動通信業務管理規則」第六十九條、「第三代行動通信業務管理規則」第六十九條、「固定通信業務管理規則」第四十二條、「無線寬頻接取業務管理規則」第六十八條及「一九00兆赫數位式低功率無線電話業務管理規則」第五十二條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會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ncc.gov.tw),「民眾服務」選項下「公告訊息」之「法規草案預告」網頁)。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7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綜合規劃處。
(二)地址:10052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一段50號。
(三)電話:(02)2343-3755。
(四)傳真:(02)2343-3938。
(五)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相關附件
- 預告公告
- 第一類電信事業資費管理辦法修正總說明暨條文對照
- 行動通信業務管理規則第69條修正總說明暨條文對照
- 固定通信業務管理規則第42條修正總說明暨條文對照
- 一九00低功率管理規則第52條修正總說明暨條文對照
- 第三代行動管理規則第69條修正總說明暨條文對照
- 無線寬頻接取管理規則第68條修正總說明暨條文對照
- 因應電信資費監理機制調整相關法規配套修正總說明
- 修正預告公告意見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