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電信公司「光世代及HiNet服務(10M/2M)電路費、上網費」促銷已核定,NCC將就消費者保護與公平競爭加強監督-歷史資料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於本(17)日第249次委員會議審議中華電信公司「光世代及HiNet服務(10M/2M)電路費、上網費」促銷乙案,因該促銷價格有利於消費者,決議予以核定。
中華電信公司陳報促銷方案簡要說明如下:
一、 促銷費率:
(一) 電路月租費:原定價為每月新臺幣650元,促銷價為每月新臺幣500元,促銷幅度為76.92%。用戶可享促銷價期間為12個月。
(二) 上網費:原定價為每月新臺幣650元,促銷價為每月新臺幣490元,促銷幅度為75.38%。用戶可享促銷價期間為12個月。
二、 促銷期間:自本會核准及公告7日後至97年12月31日。
NCC表示鑑於中華電信公司該促銷方案有利於消費者,亦無不利產業發展之情事,乃決議核定本項資費案。惟NCC仍將依法持續督導該公司應調整與其他電信業者間之接續費率及批發價費率,以促進電信市場之公平競爭。
為避免發生消費爭議,中華電信公司另應將促銷方案之相關優惠資訊、適用期間、對象及其限制,充分揭露。此外,該公司並應提供用戶得隨時自該公司網頁查測目前網路連線速率之機制,以確保本服務之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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