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11月5日
發文字號:通傳平臺字第10441050560號
主旨:公告本會將就「荷蘭商NHPEA Chrome Holding B.V.申請多層次轉投資吉隆等12家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案」舉行聽證會。
依據: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第10條第7項、行政程序法第55條、第107條及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召開聽證會作業要點。
公告事項:
一、聽證緣由:
(一)將討論「荷蘭商NHPEA Chrome Holding B.V.申請多層次轉投資吉隆等12家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案」對於有線廣播電視與整體傳播產業之影響。
(二)本交易案整體投資金額為新臺幣745億元,申請人為荷蘭商NHPEA Chrome Holding B.V.,該公司為美商摩根士丹利亞洲私募基金公司所管理及控制之公司;其他參與投資者:廣新伍股份有限公司以新臺幣22.6億元認購股份、遠傳電信股份有限公司以新臺幣171.2億元認購公司債、聯貸銀行則以授信新臺幣518億元方式參與整起投資案。
(三)本會秉持獨立負責之精神審理本投資案,應考量未來如何促進通訊傳播健全發展、確保通訊傳播市場公平有效競爭,並兼顧保障公共利益及消費者權益,為求審查程序周延,特召開聽證會廣納各界意見。
二、時間:104年11月26日(星期四)上午9時至12時40分
三、地點:本會濟南路辦公室7樓大禮堂(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2段14號)
四、主持人:陳處長國龍
五、出席者:詳附件3
六、聽證議題:
(一)本投資案是否涉及法律禁止或限制規定:
1、對於國家安全、公共秩序及善良風俗是否有不利影響?
(1)資金來源及流向為何?有無涉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及其相關子法所稱之人民或其於第三地區投資之公司?
(2)本投資案是否對有線電視產業(含水平與垂直)發展造成不利影響?
(3)本投資案是否對有線電視閱聽大眾造成不利影響?
2、本案投資架構是否涉及政府、政黨不得投資有線廣電事業之規定?
3、本案外國人投資比例是否符合有線廣播電視法第19條第2項限制?
4、本案投資基金North Haven Private Equity Asia IV,LP之封閉性說明。
(二)申請人投資有線廣播電視,未來之經營願景及策略:
1、在有線電視及寬頻產業未來須持續投入高額資本,並可能趨向薄利化的情形下,申請人將如何因應並與現有經營團隊互動?
2、申請人未來面臨數位匯流競爭市場,將如何塑造產品地位及提升企業形象?
3、鑒於過去本案轉讓人馬來西亞商Evergreen Jade Sdn. Bhd.及馬來西亞商Goodwill Tower Sdn. Bhd.對本會所作承諾,申請人就未來5-7年是否有更長遠之規劃?
(三)馬來西亞商Evergreen Jade Sdn. Bhd.及馬來西亞商Goodwill Tower Sdn. Bhd.應盡義務履行情形是否已達其承諾?
(四)本案遠傳電信股份有限公司之角色與地位:
1、中嘉集團是否得請遠傳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營運上及技術上之建議及協助?遠傳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是否於中嘉集團之營運有建議權或決定權?程度如何?
2、遠傳電信股份有限公司依其經營電信業務之經驗,對中嘉集團於有線及寬頻上網等方面將提供何種建議?遠傳電信網路如何看待中嘉集團網路?若兩集團寬頻上網服務發生市場上之競爭,將如何處理?
3、法令鬆綁黨政禁止投資廣電事業規範以後,遠傳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未來如何將債權變更為股權,是否應向本會提出申請?
(五)本投資案是否促進通訊傳播新技術及服務之發展?
(六)本投資案是否有利數位匯流?
七、聽證主要程序(詳見附件4:聽證程序表)。
八、本案之當事人及利害關係人無法出席聽證會時,得選任代理人代為出席聽證。
九、出席聽證意願之表示與書面意見及資料之提供:當事人及利害關係人得出席聽證就本案立場陳述意見、提出證據。為便於行政作業,請擬出席聽證會者填具出席聽證申請書(如附件5)於聽證期日10日前將出席人員名單,包括單位名稱、出席者職稱及姓名、聯絡電話、地址、電子郵件帳號及其書面資料(含資料封面,並同磁片),送達本會,並註明是否欲於聽證會中陳述意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地址:10052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傳真號碼為(02)23433600、電子郵件帳號為dore@ncc.gov.tw】。但如認為有保密必要者,請於提出時敘明應保密之理由,並製作可公開之摘要文件。
十、缺席聽證之處理:缺席之當事人及利害關係人如未提供必要資料時,本會得依已得之資料予以審議。
十一、本案因聽證場地限制,不開放一般民眾出席
十二、本會為使聽證順利進行,視個案繁簡程度及擬出席者之多寡,得於正式舉行聽證前就下列事項召開預備聽證:(一)釐清爭點。(二)議定聽證進行之程序。(三)提出有關之文書及證據(四)其他與聽證相關之事項。
十三、為確認出席資格,出席會議當場請出示身分證明文件,俾利核對身分。各報名出席者務須於報名後洽承辦單位確認報名結果(電話:02-33438335)。
十四、本聽證會除主辦單位外不得採訪、錄影(音)或照相。
十五、聽證以我國通俗語言進行,如欲使用外國語言陳述意見,請自備翻譯人員。
十六、本案當事人及利害關係人之名稱與地址、聽證程序表、出席聽證會確認書及書面意見書格式電子檔,請至本會網站(https://www.ncc.gov.tw)之公告下載。
十七、附件:
(一)本案賣方投資架構圖。
(二)交易案實行後架構圖。
(三)聽證會出席者之名單。
(四)聽證程序表。
(五)出席聽證會確認書及書面意見書格式電子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