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7月1日
發文字號:通傳平臺字第11141013920號
修正「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指定非公務機關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辦法」第二條、第四條。
附修正「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指定非公務機關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辦法」第二條、第四條
主任委員 陳 耀 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