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層:委員會議(7位委員) 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
第二層:主任秘書
第三層:技監、參事
第四層:
左方:綜合規劃處 、基礎設施處 、平臺事業管理處 、電臺與內容事務處 、法律事務處
中方:北區監理處 、中區監理處 、南區監理處
右方:秘書室 、人事室 、政風室 、主計室
※ 各單位之分工職掌,請參考: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處務規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