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花絮
NCC與立陶宛通訊傳播監理機關首次交流,針對不實訊息與電信詐欺防制議題進行討論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綜合規劃處溫俊瑜處長偕同NCC同仁,於本(112)年10月25日(三)與立陶宛通訊管理署(Communications Regulatory Authority of the Republic of Lithuania,CRA)、立陶宛廣播電視委員會(The Radio and Television Commission of Lithuania,RTCL)、記者倫理監察辦公室(Office of the Inspector of Journalist Ethnics)舉行通訊傳播監理交流視訊會議,雙方首先各自簡介職掌業務,並就彼此處理不實訊息之經驗與政策、打擊電信詐欺及相關防制作法等議題進行交流。
NCC表示,在處理不實訊息部分,我國落實問責並體現三律共管精神,並持續辦理各項媒體素養培訓及公民培力課程;此外,針對網路平臺假訊息,行政院制定假訊息防制政策由各法令主管機關依權責辦理,並透過事實澄清專區快速進行回應及澄清,民間亦自發性成立查核假訊息單位。
RTCL則說明,該國大眾資訊法(the Law on PIP)明定廣電節目不得散布不實訊息或與戰爭宣傳等內容,可下架與事實不符之節目;渠亦與Google、Meta等大型平臺合作打擊不實訊息,並在俄烏戰爭發生後配合歐盟執委會決議,封鎖特定IP與禁止部分網路服務業者,以下架俄國政治宣傳節目。另記者倫理監察辦公室則表示,渠可依據大眾資訊法,監督傳統與網路媒體、新聞網站等所傳播資訊,並對不實訊息予以禁止或移除。
在電信詐欺防制部分,NCC為「堵詐-電信網路面」之統籌機關,以跨部會合作及公私協力方式打擊詐欺犯罪,防制措施包括電信業者攔阻境外偽冒來話、對國際來話增加語音警示、設定關鍵字攔阻條件及AI技術分析以攔阻詐騙簡訊、停止解析惡意簡訊傳遞的超連結網址等。
CRA則說明,打詐措施聚焦在使用DNS防火牆、簡訊與電話三個領域。例如立方透過由國家資安中心所建立的DNS防火牆,防止民眾接觸惡意網站、簡訊部分係透過控制發信來源以防制詐欺、電話部分則是透過辨識特定來電號碼以區分是否屬於詐騙電話。
此次係NCC與立陶宛通訊傳播監理機關首次交流,雙方咸認本次會議收穫豐碩,有助瞭解彼此政策思維與措施,並盼持續交流及實體互訪以提升彼此合作關係。
圖1:NCC綜合規劃處溫俊瑜處長(右)、立陶宛通訊管理署理事會委員Giedrius Pūras(左)共同主持視訊會議畫面。
圖2:NCC綜合規劃處溫俊瑜處長(左1)偕本會相關同仁出席視訊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