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於本(102)年5月15日公告,並自即日起開始受理申請經營行動寬頻業務,已於本年7月1日下午5時截止。經統計前揭公告受理期間內,計有7家提出申請本業務之特許,名單如下(依申請人公司名稱筆劃順序排列):
受理申請經營行動寬頻業務家數
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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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公司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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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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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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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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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炎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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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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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大哥大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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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明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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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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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之星移動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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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應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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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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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太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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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純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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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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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碁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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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台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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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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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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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志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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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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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傳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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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旭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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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行政院101年9月28日院臺經字第1010055981號公告、電信法第14條第6項授權訂定之行動寬頻業務管理規則及NCC 102年5月1日第536次委員會議決議,現階段開放申請行動寬頻業務執照使用頻率之頻段為:700MHz頻段、900MHz頻段及1800MHz頻段等3頻段,營業區域為全國,發照方式採先審查、後競價兩階段程序辦理,預計於本年8月底完成第1階段資格審查後,由NCC公告競價者名單,本年9月初再進行第2階段競價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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