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10月5日
發文字號:通傳內容字第10948031080號
主旨:公告「中天電視股份有限公司申請換發中天新聞台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執照案」召開聽證會。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55條、第107條及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召開聽證會作業要點。
公告事項:
一、事由:有關「中天電視股份有限公司申請換發中天新聞台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執照案」,鑒於本新聞頻道換照案攸關國家安全、產業整體發展、公共秩序、閱聽眾權益、新聞專業自主、節目品質、勞動權益等情事,依據本會109年9月23日第928次委員會決議及行政程序法第55條、第107條規定,特舉行聽證。
二、時間:109年10月26日(星期一)上午9時30分。
三、地點:本會濟南路辦公室7樓大禮堂(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2段16號)。
四、主持人:王委員維菁、林委員麗雲。
五、出席者:(如附件1)。
六、程序:由主持人說明案由,並由主管業務單位報告本案案情摘要後,由當事人及利害關係人等按發言順序及時間分配陳述意見,最後由主持人或經其同意之主管業務單位、當事人及本案利害關係人進行詢問,並請受詢者答復。(詳附件2:聽證程序表)
七、議題:依據本會組織法第10條第7項規定,委員會議審議案件如涉及第3條或第9條攸關民眾權益重大事項之行政命令、行政計畫或行政處分時,適用行政程序法第一章第十節聽證程序之規定,召開聽證會。爰本次換照案為確保審理程序之公平、公正、公開,特依據衛星廣播電視法第10條、第18條及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及境外衛星廣播電視事業換照審查辦法等相關規定,擬訂聽證議題如下:
(一)中天新聞台是否已履行前次換照之附款與行政指導,及評鑑命改善事項?
(二)中天新聞台過去是否有營運不善之情事?違規裁罰案件是否過多?自律內控機制是否失能?
(三)中天新聞台之內控機制是否足以確保下列事項:
- 落實節目製作流程自律;
- 避免外界不當干預新聞製播;
- 自律倫理委員會有效運作;
- 獨立審查人有效運作;
- 改善過去違規情事,並提升新聞專業自主。
(四)中天新聞台之人事組織及執行能力是否足以落實營運計畫?財務結構與財務狀況是否健全?其股權結構與負責人是否對新聞獨立製播有不利影響?
(五)中天新聞台節目規劃是否落實視聽多元及弱勢保障?
(六)中天新聞台員工之勞動權益是否受到確實保障?
(七)中天新聞台換照案對國家安全、產業整體發展、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有何利或不利之影響?
(八)中天新聞台換照案就閱聽眾權益、新聞專業自主、節目品質及勞動權益有何利或不利之影響?
八、當事人及利害關係人無法出席聽證會時,得選任代理人出席。
九、出席聽證意願之表示及書面意見與資料之提供:當事人及利害關係人得出席聽證就本案議題陳述意見、提出證據。擬出席聽證會者,請填具出席聽證確認書(如附件3)於109年10月16日前將出席人員名單,包括單位名稱、出席者職稱、姓名、聯絡電話、地址、電子郵件帳號及其書面資料(含資料封面,併同電子檔),送達本會,並註明是否欲於聽證會中陳述意見;如欲陳述意見請提供意見書(如附件3)。【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地址:10052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傳真號碼為(02)33432642、電子郵件帳號為[email protected]】。如認為有保密必要者,請於提出時敘明應保密之理由,並製作可公開之摘要文件。
十、聽證程序應公開並以言詞為之,但公開顯有違背公共利益或嚴重損害當事人利益之虞者,主持人得依職權或依申請,決定全部或一部不公開。
十一、囿於場地限制,聽證會不開放一般民眾出席,本聽證會進行過程將於本會網站(https://www.ncc.gov.tw)進行網路直播。
十二、聽證會舉行後,當事人或利害關係人仍有補充意見必要者,應於聽證期日後3日內以書面向本會提出。
十三、缺席聽證之處理:缺席之當事人及利害關係人如未提供必要資料時,本會得依已取得之資料予以審議。
十四、為確認出席資格,出席會議當場請出示身分證明文件,俾利核對身分。各報名出席者務須於報名後洽承辦單位確認報名結果(電話:02-33438538)。
十五、為因應疫情安全,本次聽證會辦理場地為室內空間,應全程配戴口罩。
十六、本案當事人及利害關係人之名稱與地址、聽證程序表、出席聽證會確認書、申請書及書面意見書格式電子檔,請至本會網站(https://www.ncc.gov.tw)之公告下載。
十七、附件:
(一)聽證會出席名單。
(二)聽證程序表。
(三)出席聽證會確認書及書面意見書。
(四)會場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