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人員新制年資退撫給與專戶(以下簡稱新制專戶)已正式上線,新制專戶設立及撥款流程與相關書表詳如附件。
為配合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69條有關退撫給與領受人得於金融機構開立專戶之規定,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基金管理會)業規劃新制專戶設立及撥款流程與相關書表(如附件),並由該會委託代付之臺灣銀行、合作金庫商業銀行及第一商業銀行(以下簡稱代付銀行)協助完成建置新制專戶系統程式,自即日起上開代付銀行均可受理新制專戶開戶事宜。
針對已支領新制退撫給與之領受人申請改存新制專戶(如附件流程一),將由基金管理會行文通知領受人前往辦理開戶。如擬申請改存新制專戶,請先填寫申請書後(附件附錄1)寄送基金管理會,俾利該會辦理後續事宜。
另有關舊制退撫給與領受人如欲選擇上開代付銀行開立舊制退撫給與專戶(以下簡稱舊制專戶),因代付銀行管控舊制專戶存款來源之系統程式相較新制專戶複雜,目前尚未完成修正系統程式,爰現階段先予施行新制專戶開戶事宜,俟舊制專戶相關作業完備後另為通知。
相關附件
- 新制專戶流程與書表
-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書106年11月13日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