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商Dynami申請受讓亞洲付費電視信託基金(APTT)之信託基金管理人(MAMPL)100%股權案公聽會
一、事由:
有關「新加坡商Dynami申請受讓亞洲付費電視信託基金(APTT)之信託基金管理人(MAMPL)100%股權案」,業經105年12月30日舉辦聽證會,然本案所涉公眾利益議題不僅限於當事人間買賣所生權利義務關係,為周延衡酌相關意見,爰有再廣徵各界意見之必要,故訂於本(106)年1月20日召開公聽會,特上網周知。
二、公聽會之舉辦機關: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三、公聽會議題:
(一)是否影響國家安全。
(二)是否妨害或不利產業健全發展。
(三)是否妨礙公平競爭或限制競爭。
(四)公眾接近管道之開放性。
(五)頻道內容之多樣性。
(六)消費者利益之保障與回饋。
(七)經營效率之提升。
(八)對於媒體相關市場之影響。
(九)其他有助於公共利益目標者。
四、公聽會之日期、時間及場所:106年1月20日上午9時起於本會濟南路辦公室(臺北市濟南路2段16號)7樓大禮堂召開。
五、公聽會之主要程序:
(一)主持人說明案由。
(二)轉讓人、受讓人就事實及法律面陳述意見。
(三)公聽會出席登記發言者陳述意見。
(四)轉讓人、受讓人回應。
六、公聽會參與人員:
(一)轉讓人、受讓人。
(二)出席民眾。
七、報名及登記發言方式:
(一)報名參加:囿於場地限制及便於管制會場秩序,本會將採名額總量管制:預約報名參加者60名。預約報名截止日至106年1月19日下午6時止,出席公聽會預約報名申請書(如附件4)得以親送、電子郵件、電傳(FAX)等方式向本會提出,報名成功與否敬請電洽本案承辦人田技士確認(TEL:3343-8332),本會保有最終審核權。
(二)意見反映:本次公開意見徵詢採用「實名制」,如各界人士有相關意見,請於106年1月20日現場登記發言者須出示身分證明文件,並於本會濟南路辦公室(臺北市濟南路2段16號)7樓大禮堂之登記桌登記發言,發言後並請遞交發言條俾利紀錄,發言登記時間自受理報到起至上午10時;所提意見若有引述參考文獻者,請註明出處並附相關原文。本會原則上會將各界提供之意見資料予以公開,若所提供之資料需要保密者,請特別註明。
八、另檢附下列資料供參:
(一)本交易案實行後投資架構圖(詳附件1)。
(二)新加坡商Dynami Vision Pte. Ltd.針對本案之說明資料供參(詳附件2)。
(三)105年12月30日「新加坡商Dynami申請受讓亞洲付費電視信託基金(APTT)之信託基金管理人(MAMPL)100%股權案」之聽證紀錄(詳附件3)。
(四)公平交易委員會結合案件新聞稿及就本案之鑑定意見。(詳附件5)
(五)公聽會議題、程序表及會場規則(詳附件6)
相關附件
- 附件1_本交易案實行後投資架構圖
- 附件2_新加坡商Dynami Vision Pte Ltd針對本案之說明資料供參
- 附件3_聽證紀錄_含鑑定意見
- 附件4_TBC案出席公聽會申請書及意見書
- 附件5_公平交易委員會結合案件新聞稿及就本案之鑑定意見
- 附件6_公聽會議題_程序表_會場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