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12月20日
發文字號:通傳內容字第10648035890號
主旨:公告「荷蘭商BIJ LOU B.V.及荷蘭商PX CAPITAL PARTNERS B.V.申請轉讓偉齊股份有限公司、杰軒股份有限公司暨東森電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股權案」公聽會。
依據:本會106年12月6日第778次委員會議決議辦理。
公告事項:
一、開會時間:107年1月4日(星期四)下午2時起。
二、開會地點:本會濟南路7樓大禮堂(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2段14號)。
三、主持人:何委員吉森、洪委員貞玲、郭委員文忠。
四、公聽會程序:
(一)主持人致詞。
(二)業務單位報告案由。
(三)司儀宣讀會場規則。
(四)與會代表陳述意見。
五、公聽會議題:
(一)本交易案標的、條件、財務操作方式及資金來源,是否允當合理?
(二)本交易案完成後是否有媒體過度集中、影響多元發展之情事?
(三)本交易案完成後對於通訊傳播產業健全發展之影響(含產業經營效益、品質、勞動權益、媒體專業自主)?
(四)本交易案對於通訊傳播消費權益的影響(含是否能增加多元、內容質量的提升)?
(五)本交易案是否有陸資、黨政軍條款情事及其他違反衛星廣播電視法情事?
(六)本交易案對其他公共利益(包含如何因應數位匯流及新興媒體的衝擊)之影響?
六、報名出席及登記發言方式:
(一)預先登記:
1、報名出席者應填具公告附件出席公聽會確認書,依本會指定時間及方式提交。
2、登記發言者應填具公告附件出席公聽會確認書及意見書,依本會指定時間及方式提交。
3、預先登記者應於報到時間(當日下午1時30分至2時)至公聽會場辦理報到,並須出示身分證件(正本)供核對。
(二)現場登記:
1、報名出席者應於報到時間提供身分證件(正本)核對後簽到;登記發言者應於報到處登記,並於會場補充意見書。
2、現場登記發言,得由主持人視情況決定截止登記時間。
(三)注意事項:
1、第1輪發言順序以預先登記發言者優先,第2輪由現場登記發言者依登記順序發言。
2、現場登記發言之次數,以每人1次、至多2次為原則,惟為利公聽會程序進行,待第2輪登記發言者全數發言完畢,主席得視情形決定是否有第3輪發言或舉手發言。
七、本案專用電郵信箱[email protected],收件時間自即日起至106年12月27日17時截止。撰寫文件,請以通用文書處理軟體編輯,格式為A4、標楷體、14級字、單行間距,並請註明單位、職稱、姓名,以電郵附加檔案方式傳送;若有引述參考文獻,亦請註明出處並附相關原文。
八、公聽會應作成紀錄,紀錄得以錄音、錄影輔助之。囿於場地限制,每單位與會最多以2人為限,本公聽會同時於本會網站(https://www.ncc.gov.tw)網路直播,歡迎運用。
九、公聽會不提供停車位,請利用大眾交通運輸系統與會,請由濟南路2段14號門口進出。
十、本公告期間自即日起至本次公聽會結束當日為止。轉讓人暨受讓人若有對外說明資料,將隨時載於本公告之附件,以對外發布。
十一、公聽會程序將視實際情形,由主持人調整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