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民眾申訴制度為建構完整監理政策之重要一環,為廣納社會不同觀點,鼓勵公民參與監督傳播內容,提升廣電內容品質、保障公眾權益,本會自98年1月建置「傳播內容申訴網」,受理視聽眾申訴意見,定期將申訴處理情形公布在網頁中,方便大家查詢。並於每季及年度定期公布傳播內容申訴報告,呈現民眾申訴傳播內容之情形,及核處違反廣電相關法規之事業紀錄。另外,為營造媒體積極自律問責之政策規管環境,本會精進傳播申訴機制,革新受理申訴流程,自106年12月11日起可依民眾意願立即主動將部分案件轉予業者處理,提升處理效率,期申訴網朝向「公民與媒體對話平臺」之目標邁進。
績效:民眾於「傳播內容申訴網」等管道反映112年度第3季廣電媒體之申訴件數共287件,其中申訴電視的案件有272件(94.77%),申訴廣播的案件則有15件(5.23%)。至於民眾申訴不妥類型方面,112年第3季前五大項依序為「針對傳播事務(如整體環境、特定議題/頻道/節目/廣告等)提供個人想法」、「妨害公序良俗」、「節目與廣告未區分」、「違反事實查證」及「違反其他機關主管法令」,共計199件,占總申訴件數的69.34%。
112年度第2季民眾申訴不妥類別分析
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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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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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分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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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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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傳播事務(如整體環境、特定議題/頻道/節目/廣告等) 提供個人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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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
26.48% |
妨害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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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14.63% |
節目與廣告未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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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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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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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事實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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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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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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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其他機關主管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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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7.32% |
妨害兒少身心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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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6.97% |
節目分級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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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3.83% |
歧視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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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3.14% |
違反公平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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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2.79% |
法規/資訊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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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2.79% |
廣告違規(含排播時段、長度、超秒、插播次數及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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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2.44% |
利害關係人權益維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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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1.74% |
針對整體傳播環境提供個人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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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1.74% |
本會業務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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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1.39% |
違規揭露個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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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0.70% |
針對特定電臺/節目/廣告內容、語言用字表達個人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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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0.70% |
廣告內容或排播不妥(包含食品、藥品、化粧品等廣告誇大不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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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0.35% |
內容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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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0.35% |
節目與廣告未明顯分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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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0.35% |
小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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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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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61% |
營運 |
聲音、畫面及訊號之技術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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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0.70% |
業者公開揭露資訊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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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0.35% |
其他營運事項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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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0.35% |
小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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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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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計 |
287
|
1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