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非法廣播電臺(俗稱地下電臺)未經許可擅自使用無線電頻率,屢有干擾合法通信;其播音內容從事不法醫藥食品商品販賣、命理婚姻介紹行為,亦屢危害國民健康及妨害公共秩序。本會為維護電波秩序、保障合法通信者權益,積極遵照行政院核定「取締非法廣播電臺作業方案」及行政院「加強取締偽劣假藥及非法廣播電臺」專案小組決議,不分平時或假日執行取締作業,全力貫徹到底以彰顯公權力。
績效:經本會強力掃蕩後,非法廣播電臺播音家數由97年第3季的190家逐漸遞減,98年底剩餘58家、99年底剩餘7家、100年底剩餘3家、101年底剩餘1家,自102年3月5日起更全面停止播音。僅於104年7月及107年1月在金門地區各取締1臺非法廣播電臺外,持續至113年第2季(1-6月)止非法廣播電臺數為0。鑒於非法廣播電臺隨時有復播可能,本會仍持續加強電波監測及定點巡查,俾有效防範非法廣播電臺復播。
97年至113年取締非法電臺成效表
期間 |
取締家數 |
繼續播音家數(年終) |
97 年 |
168 |
107 |
98 年 |
105 |
58 |
99 年 |
98 |
7 |
100 年 |
34 |
3 |
101 年 |
18 |
1 |
102 年 |
1 |
0 |
103 年 |
0 |
0 |
104 年 |
1 |
0 |
105 年 |
0 |
0 |
106 年 |
0 |
0 |
107 年 |
1 |
0 |
108-112 年 |
0 |
0 |
113 年(1至6月) |
0 |
0 |
合計取締家數 |
4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