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區監理處
一、服務轄區:
基隆市、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宜蘭縣、花蓮縣、連江縣。
二、服務內容:
(一)通訊傳播電臺證照之核換發及監督管理。
(二)通訊傳播系統、設備之審驗執行及監督管理。
(三)無線電波監測系統建置、維運、監測作業執行及無線電波干擾之查處。
(四)通訊傳播管制射頻器材管理法規訂定、修正之研擬及監督管理。
(五)傳播內容監測作業之執行。
(六)違法與違規通訊傳播設備或器材之查扣、保管及監毀。
(七)通訊傳播規費之收取。
(八)協辦通訊傳播服務之普及事項。
(九)行動通訊網路基地臺管理法規訂定、修正之研擬及監督管理。
(十)其他有關地區監理業務之執行事項。
三、科別、服務項目及聯絡電話:
科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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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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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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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業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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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訊傳播監理業務相關資料統計及彙辦事項。
二、通訊傳播監理業務規費核銷事項。
三、船舶無線電臺審驗、證照核(換)發及器材封存、監毀事項。
四、船舶無線電臺監理業務申請案。
五、人民陳情案件處理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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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33438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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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業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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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第一類電信事業電臺架設許可核准、審驗、執照核(換)發、設備監毀、封存等業務。
二、第二類電信事業經營許可核准、審驗、執照核(換)發、許可費徵收等業務。
三、電信工程業登記執照核(換)發、人員備查等業務。
四、行動通信網路業務基地臺設置使用管理辦法、審驗技術規範之制、修訂。
五、行動通訊電磁波安全宣導業務。
六、第一類電信事業電臺電磁波量測服務證書核(換)發。
七、人民陳情案件處理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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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33438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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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波監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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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專用電信電臺審驗、器材封存、監毀事項。
二、計程車無線電臺審驗事項。
三、業餘無線電臺(固定臺)審驗事項。
四、電波監測、干擾查測作業及人民陳情案件處理事項。
五、第二類電信事業年度許可費徵收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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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33438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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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播業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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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傳播系統、設備之審驗、證照之核換發及管理業務。
二、數位無線電視改善站相關業務。
三、有線電視系統工程技術審驗、評鑑、普及、查核業務及中華電信隨選多媒體視訊(MOD)審驗業務。
四、非法廣播電臺監測、巡查業務。
五、人民陳情案件處理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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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33438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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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頻器材管制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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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業餘無線電人員資格測試。
二、業餘無線電人員、業餘無線電臺執照核換發、註銷等業務。
三、電信管制射頻器材經營許可、進口許可、進口通關比對、列管核銷等業務。
四、人民陳情案件處理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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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33438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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