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動寬頻業務之系統架設許可或建設計畫變更申請發佈單位:old基礎設施與資通安全處
- 類別
- 服務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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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法規(或法令)依據:行動寬頻業務管理規則第43條
二、 作業或審查的標的物(或應檢附的文件資料):
(一) 系統架設許可申請書。
(二) 頻率指配核准函。
(三) 公司變更登記文件影本。
(四) 與通訊監察執行機關協商確定建置通訊監察系統或設備之證明文件。
(五) 事業計畫畫書核准函。
(六) 系統建設計畫(變更)、變更理由、變更內容對照表。
三、 作業或審查其他應注意事項或表單:行動寬頻業務應檢附相關資料檢核表。
- 申辦資格
- 申辦流程
- 應備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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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系統架設許可申請書。
二、 頻率指配核准函。
三、 公司變更登記文件影本。
四、 與通訊監察執行機關協商確定建置通訊監察系統或設備之證明文件。
五、 事業計畫畫書核准函。
六、 系統建設計畫(變更)、變更理由、變更內容對照表。
- 作業天數
- 聯絡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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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濟南路辦公室基礎設施與資通安全處網路管理科
100023 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二段16號
0800-177177
- 備註
- 承辦單位
- 表單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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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程說明行動寬頻業務之系統架設許可或建設計畫變更申請作業流程圖
- 應備文件行動寬頻業務應檢附相關資料檢核表
- 應備文件行動寬頻業務系統架設許可申請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