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境外衛星廣播電視事業或他類頻道節目供應事業申請業務
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境外衛星廣播電視事業或他類頻道節目供應事業申請業務發佈單位:電臺與內容事務處
- 類別
- 服務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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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如衛星廣播電視法、衛星廣播電視法施行細則、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及境外衛星廣播電視事業換照審查辦法、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及境外衛星廣播電視事業申設審查辦法。衛星廣播電視事業申請業務檢附文件
(本會首頁 > 業務申辦 > 書表下載 > 傳播類>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各項申請業務項目應檢附文件)
繳費管道:屆期換發衛星電視執照審查費、證照費等費用之繳費管道請詳繳款憑條之繳納注意事項
- 申辦資格
- 申辦流程
- 應備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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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單位IC卡類憑證
2.在申辦系統中選擇業務別,依系統畫面提供相關資料。
- 作業天數
- 聯絡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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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電臺與內容事務處 (02)3343-8580
- 備註
- 承辦單位
- 表單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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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程說明申請核發執照(許可)案
- 流程說明申請變更事業地址、資本額等作業流程
- 流程說明申請變更事業名稱、負責人及董監事等作業流程
- 流程說明申請變更節目規畫、頻道定位、收費標準等作業流程圖
- 流程說明申請換發執照(許可)案作業流程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