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類電信事業特許執照及有線廣播電視經營許可執照所載事項變更核准換發或補發
第一類電信事業特許執照及有線廣播電視經營許可執照所載事項變更核准換發或補發發佈單位:平臺事業管理處
- 類別
- 服務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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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規(或法令)依據: 固定通信業務管理規則第29條;衛星通信業務管理規則第57條;有線廣播電視法第21條。
二、作業或審查的標的物(或應檢附的文件資料):應檢具相關證明文件。
- 申辦資格
- 申辦流程
- 應備物品
- 作業天數
- 聯絡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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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平臺事業管理處: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一段50號6樓
- 備註
- 承辦單位
- 表單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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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程說明第一類電信事業特許執照及有線廣播電視經營許可執照所載事項變更核准換發或補發作業流程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