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類電信事業暫停或終止營業、讓與營業或財產之核准
第一類電信事業暫停或終止營業、讓與營業或財產之核准發佈單位:平臺事業管理處
- 類別
- 服務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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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規(或法令)依據:電信法第15條。
二、作業或審查的標的物(或應檢附的文件資料):業務終止計畫及其他相關文件。
- 申辦資格
- 申辦流程
- 應備物品
- 作業天數
- 聯絡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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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平臺事業管理處: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一段50號6樓
- 備註
- 承辦單位
- 表單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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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程說明第一類電信事業及有線廣播電視事業暫停或終止營業、讓與營業或財產之核准作業流程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