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類電信事業,許可執照之換、補發、異動、註銷、備查申請
第二類電信事業,許可執照之換、補發、異動、註銷、備查申請發佈單位:南區監理處
- 類別
- 服務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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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許可執照之換、補發、異動、註銷
(一) 申辦應備文件:
1. 異動換發(變更經營者名稱、主事務所及代表人,變更資本額者):變更申請書(敘明變更事項)、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代表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 註銷:申請書、聲明書、通知使用者之證明文件及年度許可費繳款憑條等。
(二) 申辦須知:
1. 異動換發:登載事項有變更時,應申請換發。
2. 補發:執照遺失、毀損者,應敘明理由向主管機關申請補發。
3. 註銷:申請註銷者,於預定終止日1個月前通知使用者之證明文件(第20條第3項)。應徵收許可費繳費完竣後,方得同意廢止,其年度許可費之計算,詳「第二類電信事業許可費收費標準」。
(三) 繳費管道:臨櫃繳納、金融機構代收、ATM轉帳
超商代收(限繳費金額新臺幣2萬元以內,須自付手續費10元)
二、 備查申請(系統架構變更、設備異動、申請營業規章、服務契約、批發合作之電信事業變更)
應備文件:申請備查之公文(請敘明備查事項)及備查之文件。
- 申辦資格
- 申辦流程
- 應備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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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許可執照之換、補發、異動、註銷:
(一) 異動換發(變更經營者名稱、主事務所及代表人,變更資本額者):變更申請書(敘明變更事項)、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代表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二) 註銷:申請書、聲明書、通知使用者之證明文件及年度許可費繳款憑條等。
二、 備查申請(系統架構變更、設備異動、申請營業規章、服務契約、批發合作之電信事業變更):
申請備查之公文(請敘明備查事項)及備查之文件。
- 作業天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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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可執照之換、補發、異動、註銷:10日曆天
申請合併、暫停、終止營業、復業:30日曆天
申請系統架構變更或設備異動:14日曆天
申請營業規章、服務契約、批發合作之電信事業變更:14日曆天
- 聯絡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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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區監理處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143號,連絡電話:02-33438922
中區監理處地址: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2段660號,連絡電話:04-22500230
南區監理處地址:高雄市新興區錦田路142號,連絡電話:07-8599240
- 備註
- 承辦單位
- 表單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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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空白表格第二類電信事業變更事項申請書
- 流程說明第二類電信事業許可展期,許可執照之換、補發、異動、註銷流程圖
- 其 它許可費收費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