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線廣播電視服務許可執照之核發發佈單位:平臺事業管理處
- 類別
- 服務內容
-
一、 法規(或法令)依據:有線廣播電視法第20條。
二、 應檢附文件資料:
1. 業者申請工程查驗(本會3區監理處辦理)查驗合格後,由本會發給工程查驗合格函。
2. 籌設人檢具開播計畫向本會申請核發經營許可執照。
- 申辦資格
- 申辦流程
- 應備物品
- 作業天數
- 聯絡窗口
-
平臺事業管理處有線廣播電視業務科(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6樓;02-33438331)
- 備註
- 承辦單位
- 表單下載
- 類別
- 服務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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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法規(或法令)依據:有線廣播電視法第20條。
二、 應檢附文件資料:
1. 業者申請工程查驗(本會3區監理處辦理)查驗合格後,由本會發給工程查驗合格函。
2. 籌設人檢具開播計畫向本會申請核發經營許可執照。
- 申辦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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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應備物品
- 作業天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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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臺事業管理處有線廣播電視業務科(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6樓;02-33438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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