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衛星地球電臺設置核准證明之核發發佈單位:中區監理處
- 類別
- 服務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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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辦應備文件:
頻率使用證明影本
衛星地球電臺設置申請表
電臺設置時程規劃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之廠牌、型號、技術規格及數量
電臺設置切結書
申辦須知:
請先來電洽詢(電話:04-22500270)。
申請於建築物屋頂設置天線直徑大於三公尺之固定衛星地球電臺者,應檢附電臺設置切結書。
設置核准證明有效期間為一年,設置者無法於有效期間內設置完成者,應於期間屆滿前二個月起之一個月內,檢附原設置核准證明,敘明理由向主管機關申請展期;展延期間最長不得逾一年,並以一次為限。
繳費管道:臨櫃繳納、金融機構代收、轉帳
超商代收(限繳費金額新臺幣2萬元以內,須自付手續費10元)
- 申辦資格
- 申辦流程
- 應備物品
- 作業天數
- 聯絡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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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區監理處地址: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2段660號
連絡電話:中區監理處04-22500270
- 備註
- 承辦單位
- 表單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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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空白表格固定衛星地球電臺設置切結書(天線直徑大於三公尺)
- 空白表格固定衛星地球電臺設置切結書(天線直徑大於三公尺)
- 空白表格衛星地球電臺設置申請表
- 空白表格衛星地球電臺設置申請表
- 流程說明衛星地球電臺設置核准證明之核發作業流程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