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全球資訊網資訊安全與隱私權政策
適用範圍
全球資訊網網站資訊安全保護聲明及措施
關於個人資料的蒐集及運用方式
個人資料保護
隱私權保護及資訊安全政策修訂
隱私權保護及資訊安全政策諮詢
傳播業務 > 有線廣播電視 >
有線廣播電視營運計畫變更之許可或備查
平臺事業管理處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會本部:10052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6樓
書面函送
30日曆天
作業流程圖
一、法規(或法令)依據:有線廣播電視法第29條。
二、應檢附文件資料:營運變更計畫,並應敘明理由,檢送變更內容對照表與說明或其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文件;申請異動之頻道需達成與頻道商或頻道代理商雙方之協議書。